广东省残联对政府采购(招标)活动进行集体谈话提醒

信息来源:本网原创稿 时间:2017-03-23 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集体谈话提醒现场

 

为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工作的监督,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上杜绝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3月15日下午,省残联副理事长柯沫夫、机关纪委书记陈海龙一行4人在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二楼会议室对“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室内地面装修、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国家辅助器具华南区域中心)配套装修、装饰工程”政府采购活动所有工作人员进行集体谈话提醒。省残疾人康复中心负责人何丽辉、副主任李春玉和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主任王睦雄、副主任何波及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工作人员一起参加了此次谈话提醒。

谈话期间,机关纪委书记陈海龙宣读了《关于在省残联系统建立政府采购活动进行谈话提醒的暂行规定》(草拟稿)及《省残联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工作人员廉政承诺书》,征求相关人员的建议及意见,各相关人员对此规定的内容展开了讨论,并提出了自己的修改建议及意见,以便更好地完善省残联系统政府采购活动谈话提醒规定。

 

省残联副理事长柯沫夫作重要指示

随后,柯沫夫副理事长就省残联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工作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他指出:大家要自觉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遵纪守法,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办事,做好预防,特别是做好招标前的谈话提醒工作,在招标过程中每个重要环节:包括招标方式的确定、招标文件的拟定、投标、资格审核、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履行等都要严格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活动工作是可防、可控、可究的,大家要避免出现违法现象。柯沫夫副理事长还列举了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主要违规行为,如:1.化整为零,逃避招标;2.表面虚假招标;3.招标文件不规范不清晰;4.招标不公正,过程不公开;5.招标过程重要事情泄露等等。同时,他还要求各直属单位领导要与参与招标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对政府采购活动工作引起重视,严格按规定执行,在招标过程中,也不能因为不牟利而故意刁难招标企业,故意设置障碍拖延时间,不要出现为官不为,慢作为的情况。

最后,柯沫夫副理事长指出希望通过此次提醒谈话,大家能真正把政府采购工作做好做细做到位,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真正把廉政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