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为2.2万户特困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
2月16日,2023年广东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透露,2023年广东省各级民政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2.2万户特困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同时重点推动精神卫生福利设施项目建设。
社会救助是保民生、促公平的托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73万人次;405万低收入人口被纳入动态预警范围;持续将72.1万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过去一年,广东提前完成省十件民生实事底线民生提标任务,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更加密实。
会议指出,2023年广东将出台《广东省新时代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强对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专项救助,落实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政策,利用社工力量常态化开展困难群众联系、探访、帮扶工作。
如今,广东集中供养、分散供养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养育标准分别达1949元/人·月和1313元/人·月。
按照规划,2023年广东将继续完善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加强集中供养孤儿照料护理补贴服务,出台收养登记评估实施办法,同时推动县级儿童福利机构移交集中供养儿童,实施区域化集中养育。
在残疾人福利方面,目前,广东省已将困难生活补贴范围扩大到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残疾人,2022年全省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达157.7万人次,补贴标准和覆盖范围居全国前列。会议提出,2023年广东将重点推动精神卫生福利设施项目建设,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融合行动。
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2022年,广东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全省2.6万多个村(居)建立了公共卫生委员会,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村“两委”干部补贴提高至3300元/人·月,打造了185个村(社区)“一站式”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示范点。
与此同时,社会力量得到进一步彰显。过去一年,全省慈善和社工志愿服务蓬勃发展:“双百工程”如期实现全省乡镇(街道)社工站(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全省依法登记或认定的慈善组织1909个,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覆盖率达87.2%。
会议指出,接下来,广东将聚焦高效能基层治理,奋力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在夯实治理根基方面,将加强村(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健全村(居)委会各类下属委员会,推动基层全过程民主。在完善社区服务方面,将推动上线全省城乡社区治理服务一体化平台,推进智慧社区建设。
会议介绍,过去一年,广东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方面,全省目前共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1万个,为1.6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全年培训养老护理人才8.6万人次。同时,广东持续出台政策助力养老服务机构纾困,全省1012家养老机构享受机构运营补贴或一次性补贴4851万元,发放工作人员补贴1600万元。
会议指出,未来一年将继续健全完善城市“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四级和农村“县—镇—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加快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对符合条件的2.2万户特困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推进多层次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要突出养老服务深度合作,发挥粤港合作社会福利专班作用,支持和推动与香港、澳门地区养老服务交流合作,并持续深化跨省合作“旅居养老”。
在优化专项社会事务服务管理方面,过去一年,广东“跨省通办”婚姻登记量达8.1万对,居试点省份首位,并全面完成殡仪馆火化机尾气排放治理,审核完善地名78.7万条。
会议指出,将继续做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全面完成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电子化任务,推动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全部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