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事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

信息来源: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时间:2018-06-11 作者: 字体: [大] [中] [小]

为加快推进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为指导,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结合我国残疾人事业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实施人才强事业战略,逐步形成符合中国国情、适应新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基本格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坚决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制度障碍,构建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的创造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培养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残疾人工作人才队伍,为残疾人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残疾人事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方针是:广纳贤才、提升素质、优化结构、注重使用。

  ——牢固树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紧紧围绕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以下简称两个体系建设),注重高层次管理、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将专职、专业和志愿者三支队伍一起抓,采用社会化方式,重视社会各类人才资源的发掘和利用,做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

  ——坚持专业化、职业化方向,着力在政策理论研究、权益保障、康复医疗、特殊教育、就业服务、文化体育、国际合作、信息技术等方面培养造就一批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的残疾人工作人才队伍,实现各类人才协调发展。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促进人才的全面发展。

  ——根据残疾人事业发展要求,逐步优化各业务领域布局,优化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结构,优化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结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形成合理的初、中、高级人才梯次结构。

  ——把服务残疾人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出发点,把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作用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任务,围绕用好用活人才来培养人才、引进人才,积极为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和实现价值提供机会和条件。

  (二)战略目标到2020年,中国残疾人事业人才发展的总体目标:人才资源总量稳步增长。截至2010年底,全国残疾人事业人才队伍总量达近60万人,其中全国残联系统在职人员9.4万人,专兼职委员50万人。到2020年,全国残疾人事业人才队伍总量要达到80万人,其中全国残联系统在职人员10万人,专兼职委员70万人。

  人才层次明显提升。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内、国际领先水平的残疾人各专业领域领军人才及高水平团队。高层次专业人才和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基本满足需要。

  人才竞争比较优势明显增强。残疾人工作者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水平不断提高,专业理论与知识不断丰富,社会化工作方法不断完善,业务工作能力不断增强,综合素质不断提升。

  人才使用效能明显提高。各类人才在代表残疾人利益、维护残疾人权益、管理残疾人事务、为残疾人提供专业化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人才发展环境不断改善。我国残疾人事业人才队伍建设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人才的培养开发、选拔使用、优化配置、合理流动、激励保障等方面的制度不断完善。

  二、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一)康复人才培养工程发展目标:到2020年,我国残疾人康复工作人才队伍专兼职总量由30万人增加到50万人,其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达到3万人。继续实施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培养康复机构学科带头人约5000名,培养高学历人才9000名,培养康复专业技术人员21万名,培养社区康复协调员30万名。

  主要举措:加大高精尖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抓紧培养急需研发人才和紧缺技术人才。依托国内外高水平院校、知名公益组织和培训机构,加大对各类康复人才的培养力度。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人才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康复人才发展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了解掌握社区康复协调员总量和工作情况,进一步规范社区康复协调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二)听力语言康复人才培养工程发展目标:到2020年,我国听力语言康复人才队伍总量由1万人增加到2.1万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达到2100名,学历层次和综合素质普遍提高。

  主要举措:以省级学科带头人培养为重点,积极开展国家和地方两级培训、高校合作办学和进修学习。依托高校开设康复教育学、听力学、言语语言病理学等专业,逐步完善学科体系。完善和依托国家、区域、省级三级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开展实用技术短期培训,年培训量达6000人次。完善小儿听力师、听觉言语康复师、学前康复教师、言语矫治师职业标准,推进行业资质培训、认证制度建设,完善职业准入与考评制度。编写听力语言康复专业教材,组建国家听力语言康复师资培训团队,开发全国培训和继续教育数字化网络系统。

  (三)就业服务人才队伍培养工程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国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实现持证上岗,其中高级职业指导师达到20%,中级达到50%,初级达到30%,着力培养残疾人职业指导管理型人才,残疾人就业服务人才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明显提高。

  主要举措:以培养高级职业指导人员为重点,大力开展职业资格培训。加强对基层(社区、乡镇)残疾人就业指导员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1万人,积极推动街道(乡镇、社区)基层残疾人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各省至少建立1个残疾人就业服务规范化建设示范培训基地。定期组织国内外培训考察工作,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人才培养考核机制建设,制定考评考核规范,定期进行评估。

  (四)信息化建设人才工程发展目标:到2020年,各省残联完成本级信息中心建设,计算机网络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统计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其中高层次管理人才达到40人,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达到40人。各市县残联信息化建设逐步完善。

  主要举措:培养和引进信息统计专业高端人才。加大对信息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残疾人信息和无障碍技术研究,逐步形成学术交流开放平台。

  (五)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工程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国特殊艺术创作人才和艺术人才达到5000人。专业艺术指导人才达到300人,引进和培养特殊艺术创作人才50名,重点培养100名以上特殊艺术表演人才。

  主要举措:建立健全特殊艺术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运用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和全国特殊教育院校艺术汇演等形式,搭建特殊艺术交流研讨平台。加大人才的培养力度和引进力度,重点引进高层次管理人才、创作人才,重点培养特殊艺术表演人才。建立健全特殊艺术表演人才发现、培养、选拔、使用、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符合市场机制的演员签约转会运行机制,建立特殊表演人才数据库。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残疾人艺术专门协会,鼓励开展对外交流。

  (六)残疾人体育人才培养工程发展目标:到2020年,我国残疾人体育各类专业人才总量达到7万人,其中顶尖运动员人数稳定在500人,高级教练100人,国际级裁判30人,国际分级师40人,专业反兴奋剂管理人员40人,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3万人。

  主要举措: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制度和等级制度。逐步完善残疾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和国家队教练员管理体系,大力推进国家队复合团队建设。统筹推进残疾人体育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建设。与体育科研机构和高校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创新体育科研和保障人才培养模式。制定残疾人体育人才培养工作计划和教育培训指导大纲,建立国家和省级两级培训体系。以各级残疾人体育管理中心和学校为依托,建设残疾人体育人才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基地。加快推进全国体育院校的残疾人体育专业建设,寻求与国内外知名残疾人体育协会和培训机构建立稳定合作关系。

  三、重大政策

  (一)人才投资优先保障政策财政预算要优先保证对人才发展的投入。进一步加大人才发展资金投入力度,保障人才发展重大工程的实施。在重大建设和科研项目经费中,应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人才培养培训。根据本行业、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设立人才发展基金。

  (二)人才合理流动政策完善人才交流和挂职锻炼制度,打破人才身份、单位、部门和所有制限制,营造开放的用人环境。大力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扩大人才交流任职范围。拓宽党政人才来源渠道,完善从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选拔人才制度。

  (三)人才激励保障政策进一步完善人才的激励机制。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相结合。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针对人才的个性需求,从物质、精神、事业、感情等多方面,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激励措施,为各层次各类人才的发展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在创新实践中成就事业并享有相应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改善高精尖人才的生活条件,在经费、生活保障、福利待遇方面予以优先解决。

  (四)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机制,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兼顾当前需要与长远发展,逐步规范人才培养制度。加大在职人才的继续教育的力度。不断拓宽管理人才培养渠道,定期选送优秀干部到国外进修学习,提高管理人才的综合管理能力。加大在职学历学费报销比例。重点加强高层次技术人才、社会人才培养机制的建设。既要从专业技术的角度,对创新能力、科学精神、梯队建设以及科研成果等方面进行科学的评价,又要从社会评价的角度,对其学术地位、学术声望、人文素质以及社会认可度等方面进行客观的评价。继续完善职称评聘制度,坚持个人申报、社会评价、单位聘任、政府调控的人才评价与使用的改革方向,实施评聘分开。

  四、组织实施

  《中国残疾人事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是我国残疾人事业第一个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加强对《规划纲要》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形成人事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方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形成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中国残联人才规划纲要起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划纲要》制定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领导制定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工程实施办法。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大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指标中人才工作的考核,建立定期听取人才工作专项汇报制度。建立完善直接联系专家制度和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抓好贯彻落实,建立《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考核机制,加强督促检查。

  (二)提出实施方案,制定配套政策,建立健全人才发展规划体系各部门、各单位要以《规划纲要》为指导,围绕规划纲要确定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体制机制、主要措施和工程等,根据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落实残疾人事业发展相关专业以及重点领域的人才发展规划,形成全面、系统、可持续的人才发展规划体系。

  (三)开展调查研究,鼓励探索创新,加强人才工作基础性建设鼓励各部门、各单位创造性地实施《规划纲要》,深入开展人才工作调研和理论研究,积极探索人才资源开发规律。加强人才学科和研究机构建设,拓宽学术交流、挂职锻炼等培养渠道,不断提高残联系统人才理论研究水平,指导人才工作的创新和实践。

  (四)广泛宣传动员,加强督促检查,营造实施《规划纲要》的良好环境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人才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进一步明确人才队伍建设对于推动残疾人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大意义。对各部门、各单位在实施规划纲要中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为规划纲要的实施创造良好环境和氛围。